重点人群主要方案刚刚公布!

昨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重点人群新冠健康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重点人群开展卫生服务的原则,提出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基本病情、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等情况分为三类情况、感染后风险等级: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普通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标识,不同颜色、不同服务内容。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分析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排查的通知》(国卫名电[2022]487号),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下同)结合基础疾病及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排查并分类注销。现在我们就制定这个方案,为已注销的重点人群提供卫生服务。

坚持分类、突出重点的原则,我们根据基本疾病状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等级分为三类:重点人群(高风险)、亚重点人群(中风险) )、正常组(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人群

(3) 提供与COVID-19相关的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音箱、信件、微信、短信、APP等方式宣传当前COVID-19防控政策,并告知大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的值班电话号码。重点人群家庭帮助开展健康教育。

(一)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轻症状感染者,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互联网、视频、德语等方式提供合法、远程或线下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并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经评估后,对必要的感染者将配备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进行健康监测。如果出现持续高烧、呼吸困难或手指血氧饱和度达93%的情况,将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进行一次随访,必要时可增加随访频次,直至完成居家治疗观察。人群

(一)残疾老年人或高龄行走困难并感染的老年人,由县(市、区)卫生部门或者上级医院确定的专家组评估后确定治疗方法。对于经评估可以居家隔离的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在上级医院指导下,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对经评估不适宜居家的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予以指导并帮助转诊。人群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地、市两级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上级机构专业谈判小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卫生服务。对重点人群实行分工管理和医疗救治。并加强对相关机构的培训,开展分类分级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加强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统一领导下,带动社区(村)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指导居(村)委会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针对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有关部门要落实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卫生服务和必要设施设备的经费保障。

(二)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全省推荐的中药目录动态储备中药、退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基于总服务人口的15-20%。可酌情添加人口密集区域。县级卫生部门应当组织药师队伍,为患者提供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升级创新。加快国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门诊)建设,力争2023年3月末覆盖率达到90%左右。完善设施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设备等仪器仪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人口密集社区或边远地区合格使用。村内配备智慧健康站。

二是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生下基层制度。医联体牵头医院(市医疗集团或县医疗共同体,下同)应选派医生到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的增加,适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近五年退休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临时重新聘用,全力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聘用人员或者利用第三方服务,将非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委托给负责人。要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下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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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重点人群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合同服务覆盖率,实现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合同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人的关系,确保其或其家人在需要就医时能够及时联系家庭医生。

(四)落实重点群体社区(村)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居(村)委会、卫健委的积极作用,帮助开展重点人群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店之间的直通热线电话。以街道、村、州为单位,设置设备或更新医疗车辆,对转诊进行指导和帮助。

(五)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的指导、支持和安排。确定地、市两级定点(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地市卫生院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和路径。县医社牵头医院将落实专人或专队,为辖区公立医院、村卫生室开展重点人群服务提供人力、技术、设施等必要支持。村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卫生室密切合作,动员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帮助采购、配送药品、协助转诊等;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保护好自己。

(六)加强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管理。各地要指导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定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建立合作机制,明确转诊人群。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要动态储备中药、退热止咳药等对症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

(七)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积极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发热门诊(门诊)建设和运营的技术指导。协调医联体内人员调配,派出专业力量,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门诊)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衔接分级诊疗。牵头医院要成立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业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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